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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在外地医院就医的费用是否可以在上海报销?

编辑:贾浩2025-12-2510语音加载中

以下摘自上海市相关网站。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变化,请以上海市政府最新相关文件为准。如需咨询或办理,请联系相关医疗事务中心或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等,也可关注上海发布公众号、随申办小程序了解最新政策。


在享受本市医保待遇期间,临时在外省市逗留时,在当地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符合规定的急诊和急诊住院医疗费用,可于医疗费收据开具之日起的6个月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社保卡、医疗费用专用收据、相关病史资料及复印件,急诊住院还需提供出院小结及复印件、住院医疗费明细清单及复印件至本市各区县医保事务中心申请审核报销。

若发生门诊或门诊住院费用或专程至外省市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