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协会各分会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更有成效,现根据协会章程,拟定本分会工作职责,供参照执行。
一、建立并健全分会工作班子
1、协会分会设分会长一名,分会长经本单位党组织审批同意,经校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兼任校协会理事,代表本分会参与校协会理事会的工作。
2、会员较多或部门较多的分会,可设副分会长一至二名,根据工作需要也可设小组长若干名,相关人选确定后报校协会备案。
3、分会长主持分会工作,因故不能履职时,由副分会长代理。
二、密切配合本单位退管分会的工作
1、积极促成本单位贯彻落实退管工作“两级管理、两级服务、两级共享”的组织和制度建设。
2、主动争取本单位党政领导的关心和支持,反映会员所想所思所需所求,并向会员传达本单位制定的退管工作的政策安排,当好会员和本单位的桥梁和纽带。
3、动员会员积极参与与本单位退管分会、退休教职工党支部、关工委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重点关心并做好在生活、健康等方面有突出困难的老同志的工作。
三、认真完成校协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和政府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正确贯彻“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精神。
2、经常开展对本单位会员群体的情况调查,实时了解、分析和反映会员的需求。
3、及时做好新会员的发展和管理工作,指导正确填写“入会申请表”。
4、及时收缴会费并汇总上交校协会。
5、制作分会会员信息登记表,及时更改变动情况,每年与校协会核对一次。
6、积极支持会员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社会、为学校、特别是为本单位继续发挥余热,作出贡献。
四、积极开展符合分会自身特点的工作和活动
1、加强与会员的联系和沟通,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他们的困难和要求,并及时向校协会和本单位领导反映。
2、积极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劳逸结合的活动,吸引更多会员乐意参加。
3、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组织活动、沟通信息,并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服务水平。
五、届内分会长、理事调整办法
1、一届任期内分会长、理事因故无法胜任工作,可以作出人选调整。
2、调整工作由现任分会长协商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选,以各种方式征求会员意见,并报本单位党组织审批同意后,向校协会申报备案。
3、经校协会理事长(会长)会议审核通过后,通知分会原任、新任分会长及原任、新任理事,完成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