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放对象
本校退休教职工
二、建议发放范围
1.各类临时困难补助,尤其是医疗补助、特困补助、上海市高校特困补助无法覆盖的部分。
2.鼓励老同志发挥积极作用,如长期积极参与社区公益慈善、科学普及或其他志愿服务,经常热情服务、主动关心、探望退休教职工,为有特殊困难的退休教职工排忧解难等。
三、发放标准
慰问金标准1000元/人/次
四、申办流程
1.校退休处为二级单位分配名额,具体在 退休系统-关心关爱慰问-当期申请 中查看。
2.二级单位根据实际需求提交申请。退管联系人或退管小组长登录退休系统,在“补助补贴-关心关爱慰问”模块中填写申请,需提供不少于50字的情况说明,相关材料可作为附件上传,所在二级单位退管负责人审批后即完成单位申请。
3.退休处每季度集中审定后发放。
五、其他
1.本实施方案自2023年起开始试行,二级单位须在6月15日前完成申请提交。
2.本实施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校退休处。
退休教职工工作处
202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