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21年复旦大学优秀离退休教职工的通知

供稿:退休教职工工作处2021-04-23913语音加载中

各单位:

为积极引导发挥离退休教职工的正能量,根据《复旦大学优秀离退休教职工评选办法(试行)》(校退字〔201810号)现启动2021年优秀离退休教职工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校离退休教职工(含附属医院),以及由其组成的离退休教职工团体;从事离退休管理服务工作的二级分会或相关团体。

二、评优名额

全校拟评选优秀离退休教职工个人和团体共20名(组)。

三、 评审条件

(一)优秀离退休教职工(团队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推荐为复旦大学优秀离退休教职工(团队)候选对象:

1.组织健全、领导有力、制度完善、队伍稳定、活动经常;

2.自身建设成效明显,有较强的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

3.团队目标明确,成员思想素质过硬,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探索工作新方法,创新活动形式,工作成效显著;

4.群众基础良好,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成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

(二)优秀离退休教职工(个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推荐为复旦大学优秀离退休教职工(个人)候选对象:

1.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为老龄事业、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建言献策,成绩突出者;

2.热心为学校改革发展出谋划策,在继续参与教学、科研、培养和关心下一代、学校管理服务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者;

3.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政治品格,牢记党员身份,积极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表现突出者;

4.热情为离退休教职工服务,主动关心、探望离退休教职工,为空巢、独居、失能、重病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教职工排忧解难,成绩显著者;

5.家庭和睦,夫妻恩爱,教子有方,孝亲敬老,在培养好家教、涵养好家风、引领好风气等方面发挥作用、作出表率者;

6.积极参与社区公益慈善、科学普及和志愿服务等,成绩显著者;

7.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者。

如以特邀党建组织员、退休党支部书记、关工委委员、联络员或退教协理事身份推荐,须有从事两年及以上的相关工作经历。

四、评选程序

(一)学校在线发布评奖通知,院系分党委、总(直)支、个人现工作单位、团体组织的指导部门组织推荐候选团体或候选个人。建议以线上方式为主要形式开展推荐工作。

(二)学校成立评审工作小组。评审工作小组组织评阅,评出初步建议名单。

(三)初步建议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同意,经校党委审议通过。

(四)重阳节前后,学校对最终获奖者进行表彰,并通过适当的形式进行宣传展示。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组织推荐。离退休教职工规模100人以下的单位,可推荐1名候选个人或1个候选团体;100人及以上单位,可推荐1名候选个人和1个候选团体。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坚持评选标准、条件和要求,确保被推荐个人(或团体)的先进性、典型性、示范性。

(二)分别填写个人或团体的《推荐-审批表》。以近5年来的优秀事迹为主,字数控制在700字以内。可附详细事迹材料,字数不限。曾获得复旦大学优秀离退休教职工表彰的个人或团体,应侧重自最近一次表彰以来的优秀事迹。

(三)各单位请于5月31日(周二)前将签字盖章的《推荐-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到校退休处办公室(邯郸校区袁成英楼119室,联系人储一鸣65643914;枫林校区东3号楼115室,联系人王蓓54237866),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退休处邮箱:huigt@fudan.edu.cn,邮件主题:2021校优秀推荐;文件命名:院系_候选个人(团体)名_申报类别(个人或团体)。

  

附件:1.复旦大学优秀离退休教职工(个人)推荐-审批表

2.复旦大学优秀离退休教职工(团体)推荐-审批表

关于评选2021年复旦大学优秀离退休教职工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