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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必武文集》、《董必武诗选》座谈会 暨董必武法学思想研讨会在沪召开

退管会2011-11-07106语音加载中

 

2011111-2日,董必武《文集》、《诗选》座谈会暨法学思想研讨会在锦江小礼堂召开。会议由上海市委宣传部、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湖北省董必武思想研究会召集。中共中央书记处原书记、九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任建新,最高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杼滨和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市政法委书记吴志明、市委宣传部部长杨振武等出席了开幕式。

怀着对董老崇敬的心情,我和我校浦兴祖、石源华教授等参加了研讨会。董必武1886年出生于湖北黄安(今红安),1903年(17岁)考取秀才,1911年参加辛亥革命,加入同盟会。1914年考入东京私立日本大学学习法律,在日本加入孙中山创建的中华革命党。19156月回国从事反袁活动,两次被捕入狱。1916年出狱后再度赴日本,1918年回国参加护法运动。1919年在上海参加五四运动,后创办湖北武汉中学。19217月,作为武汉小组代表,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党的创始人之一。1928年赴莫斯科中山大学、列宁学院学习。1932年回国,在江西中央革命根据地,历任中央党校校长、中央党务委员会书记、中央工农民主政府执行委员、最高法院院长、工农检察委员会副主任。193410月参加长征。到达陕北后,任中共中央党校校长、陕甘宁边区政府代主席。抗日战争时期及胜利后,是中国共产党同国民党谈判的代表之一。1945年代表解放区参加旧金山联合国制宪会议。曾任中共中央南方局副书记、中共重庆工委书记、中共中央财经部长、华北局书记、华北人民政府主席。

新中国成立之后,历任中央财经委员会主任,政务院副总理,政务院政法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监察委员会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代理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共七、八、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十届中央政治局常委。197542日在北京逝世,终年90岁。

董老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他是杰出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家,他关于“人民司法”、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关于建立法制政权的思想和崇尚法治、实践法治的品格,对于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

董老勤于学习,诲人不倦。他对法学、政治、历史、诗歌、书法,都有很高的造诣。他强调,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必须躬行实践,身体力行”,反对“抄袭书本,装腔作势,自欺欺人”。他谦虚谨慎,从不自视特殊,总是严格要求自己和亲属。董老崇高精神和革命风范,深深地感动和激励着每位参会者。

晚年,董老患肺癌住北京医院,于197535日写了一首七言律诗《九十初度》:“九十光阴瞬息过,吾生多难感蹉跎。五朝敞政皆亲历,一代新规要渐磨。彻底革心兼革面,随人治岭与治河。遵从马列无不胜,深信前途会伐柯。”他不愧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中国共产党优良传统的杰出代表。

 

 

哲学学院  金邦秋

201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