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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和表彰复旦大学退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老龄工作网2010-05-23129语音加载中

各院系(部门)退管分会:

    按照市高校退管会有关精神及复旦大学退管会2008年工作计划的安排,今年决定开展2005~2007年度退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和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评比和表彰活动,旨在总结经验,鼓励先进,发扬成绩,不断开创退管工作新局面,更好地为广大退休教职工服务。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1、退管工作先进集体

    评选范围:各院系和部门退管分会、各类(文艺、体育、办学、经济等)团体。

   评选条件:

a、各院系和部门退管分会

   (1) 认真学习,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年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积极维护退休教职工合法权益,成效明显;
   (2) 退管工作组织健全,有一支强有力热心退管工作的专兼职干部队伍;
   (3) 勇于开拓创新,退管服务工作有特点,成效明显;
   (4) 认真执行“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方针,为退休教职工服务成绩显著;
   (5) 退管工作规章制度健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b、各类(文艺、体育、办学、经济等)团体先进条件:

   (1) 组织健全,有一个热心为大家服务,顾全大局,组织协调能力强的领导核心;
   (2) 认真执行“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方针,深受退休教职工欢迎;
   (3) 根据社团成员特点开展工作,活动规范,退休教职工乐于参与,成绩显著。

2、先进退管工作者

   评选范围:本校从事退管工作两年以上的专兼职退管干部。

   评选条件:

   (1) 认真学习自觉贯彻 “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及党和国家有关老年工作的方针政策;
   (2) 热爱退管工作,热心为退休教职工服务,顾全大局,主动、积极地为退休教职工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工作成绩显著;
   (3) 努力开拓创新,工作中不断进取;
   (4) 作风正派、深入,严以律己,求真务实,深受广大退休教职工信赖和欢迎。

3、优秀联络员

   评选范围:本校从事二年以上退管分会工作的联络员。

   评选条件:

   (1) 积极主动做好退管分会工作,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
   (2) 热情、主动访问、探望本退管分会退休人员,尽力为本退管分会退休人员服务,成绩显著;
   (3) 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精神,上通下达,沟通联系,听取和反映意见,受到退休人员称颂。

4、老有所为精英奖

   评选范围:本校退休教职工中在老有所为方面作出显著成绩者。

   评选条件:

   (1) 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上海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建言献策,成效突出;
   (2) 热心为学校改革发展出谋划策,在继续参与教学、科研、培养和关心下一代、学校管理服务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者;
   (3) 积极参与学校退管经济实体工作,为学校和广大退休教职工谋取福利贡献突出。

三、评选名额

   1、先进集体15个(暂定)。
   2、先进退管工作者15名(待定)
   3、优秀联络员15名(待定)
   4、老有所为精英5名(待定)

四、评选办法

   1、退管工作先进集体和各类(文艺、体育、办学、经济等)先进团体由院系党政领导及各类团体自荐,校退管会组织交流、评审、审批。
   2、先进个人事迹的申报材料,经院系党政领导审核同意后,报校退管会组织评审、审批。

五、报送材料和评选时间
   1、4月10日前将“先进退管工作者”、“老有所为精英奖”、“优秀联络员”先进材料报送校退管会。
   2、5月15日前将“退管工作先进集体”材料报送校退管会。
   3、2008年9月,校退管会组织评审、审批。
   4、2008年年底或2009年年初,校退管会组织表彰和经验交流。
   5、请各单位及早安排,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先进事迹材料的申报。逾期不报的,作自动放弃。
   6、根据市高校退管会要求,在校评选先进的基础上推荐市级“先进退管工作者”、“老有所为精英奖”和“优秀块组长”。


 复旦大学退管会

2008-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