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2—2014年度上海市高校系统退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5-03-23358语音加载中

各退管分会:

2015年是上海市高校系统退管工作每三年一次的评选表彰年。根据上海市高等学校退休教职工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评选20122014年度上海市高校系统退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评选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评比先进和表彰活动,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总结本市高校系统退管工作的经验,发扬成绩,鼓励先进,不断开创高校退管工作新局面,更好地为广大退休教职工服务。

二、评选类型、范围和条件

(一)老有所为精英奖

评选范围:本校退休教职工中在老有所为、继续发挥作用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

评选条件

1、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为老龄事业、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建言献策,成绩突出者;

2、热心为学校改革发展出谋划策,在继续参与教学、科研、培养和关心下一代、学校管理服务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者;

3、退休不久的健康老人热心参与为年长患病困难老人志愿服务工作;积极参与社区公益活动和为老服务工作,表现突出者。

(二)优秀块组长(联络员)

评选范围:从事退管块组工作两年以上的块组长(联络员)。

评选条件

1、积极主动做好块组工作,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

2、热情为本块组的退休人员服务,主动关心、探望块组内退休人员,帮助孤老、有病、困难的退休人员排忧解难,成绩显著;

3、能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精神,上通下达,沟通联系,听取和反映退休教职工意见,受到退休教职工的称颂。

(三)退管工作先进集体

评选范围:各高校校级退管组织。

(四)先进退管工作者

评选范围:从事退管工作两年以上的校级专职退管干部。

三、评选名额

老有所为精英奖和优秀块组长原则上可各推荐 4名。

四、评选办法

  1. 所在院系(或部门)退管分会,在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提出本单位老有所为精英奖、优秀块组长初步人选,经所在单位党政领导审核同意后,提交校退管会。

  2. 校退管会对各退管分会推荐的初步人选名单(候选人)及先进退管工作者候选人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经校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上报市高校退管会参加评选。先进集体由校分管领导推荐,先报东西两片大组初评,再上报市高校退管会参加评选。

  3. 市高校退管会成立评选委员会,统一组织评选工作。评选委员会由各有关方面人员组成,评选结果最终报市高校退管会全体委员会议审定。

    五、报送材料和评选时间

    1、各退管分会组织初评,确定候选人名单,于2015430日(星期四)前将候选人的《推荐表》和先进事迹材料报送校退管会。

    2、校退管会择日组织评议,确定校推荐名单,然后报送学校分管领导审批同意,于528日(星期四)前报市高校退管会办公室。

    3、东西两片大组于6月初对先进集体的事迹材料组织交流和初评。

    4、评选委员会于6月中旬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先进退管工作者、老有所为精英奖、优秀块组长)的事迹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正式名单后,报经上海市高等学校退休教职工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定。

    5、市高校退管会择时召开表彰大会,以资鼓励。

    六、具体要求

  4. 各单位可分别推荐1名老有所为精英奖和优秀块组长候选人。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坚持评选标准、条件和要求,确保被推荐人员的先进性、典型性、示范性。

  5. 候选人分别填写《“老有所为”精英奖推荐表》或《优秀块组长推荐表》,同时分别附先进事迹材料。先进事迹材料,一般掌握在1500字左右,要按照条件,突出重点,对主要成绩、经验、成效叙述清楚,事迹应选用2012年以来的内容。

  6. 先进事迹材料一律用A4纸张,标题采用黑体3号字、正文采用宋体4号字。

  7. 各单位务请在430日前提交候选人《推荐表》和先进事迹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纸质版提交至一号楼127室(邯郸校区,联系人:褚懿65642852)或东3号楼113室(枫林校区,联系人:黄德桥5423730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uigt@fudan.edu.cn,邮件主题:先进推荐;文件命名:院系_候选人姓名_申报类别(老有所为精英奖或优秀块组长)。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老有所为精英奖推荐表.docx

      附件2:优秀块组长推荐表.docx




复旦大学退休教职工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