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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二级退管分会退休教职工活动费福利费使用管理意见

退管会2013-09-111473语音加载中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家老龄工作有关方针政策以及复委[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离退休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学校经研究决定,2013年起,向各单位二级退管分会下拨退休教职工福利费由原来的300//年,调整为700元;活动费仍为100//年,合计800//年。经费下拨渠道同2012年。

    为切实用好管好退休教职工的活动费和福利费,充分发挥其凝聚人心、服务群众、帮困送暖、促进和谐的作用,特提出以下指导性意见。

一、经费使用原则与范围

各单位退休教职工活动费与福利费,实行“专款专用”的经费使用原则。必须专人管理,专人审批,专项使用,且帐目清楚,真正为退休教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要从实际出发,根据本单位退休教职工的身体健康状况、志趣爱好,本着“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开展适合退休人员特点的各项活动。如:参观学习、订阅报刊、踏青活动、茶话会、生日祝寿、年终联欢、短途旅游、敬老月“回娘家”专项活动等。

对身不离床、足不出户、行动不便的,或患病住院、高龄老人、孤老独居、生活不能自理等人群,要派人适时走访慰问,了解他们的健康与生活状况,给予必要的帮助,体现学校关怀。节假日,如春节、教师节或中秋节,可采取进养老金个人帐户(银行卡)的形式,酌情给予不超过200//人的慰问金。

    二、经费管理办法

退休人员经费下拨各单位,是学校财政承担退休教职工开展活动和学校福利的具体体现。各单位二级退管分会负责人,要结合全年退休工作的安排与要求,加强对经费的监管,确保合理使用,反对铺张浪费。

各单位、各院系要从退休教职工人数不断增加的实际出发,在加强对退休教职工服务管理的同时,履行好对本单位退休教职工服务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与督促检查的职能。在每年召开的年终工作会议中,必须向本单位退休人员报告本年度退管工作情况,公布本年度退休人员经费使用情况,确保退休教职工经费规范合理合法使用。

    三、其它

鉴于我校实行了面向基层下拨退休教职工活动和福利经费的举措,对于临时性困难补助(患重大疾病、遭遇突发性重大事件或意外伤害,需要学校给予特别资助者除外),一般由院系层面承担。

 

    各单位、各部门二级退管分会要按照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贯彻执行的具体措施。

 

 

                           复旦大学退休教职工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