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处2021-03-102465语音加载中
注明:(1)医保年度结束后一次性办理。(2)持有《上海市医疗就诊证》(俗称 “红卡”)的教职工,住院及大病门诊(包括非定点)医疗费用自负部分到所在社区(街道)工会服务点办理理赔,需要到学校报销的医疗费用一律凭发票按规定办理。